| 青岛海思特高级执业资格培训学校 招 生 简 章 聪明人创造的机会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多----培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2月25号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会议指出,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和信息等行业的符合性服务产业,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但是我国物流业总体水平落后,严重制约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必须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深化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物流人才培养,促进我国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 青岛海思特高级执业资格培训学校是青岛市最早取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中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可资格的培训中心。自即日起青岛海思特高级执业培训学校助理物流师、物流师面向岛城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报名条件: 助理物流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高中以上学历; ② 高等专科院校在校学生; ③ 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物流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大专学历,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② 具有学士学位; ③ 取得助理物流师资格后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④ 大学本科院校大四在校生; ⑤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培训时间:2009年07-09月开班,详细时间另行通知,即日起接受报名。 三、培训课程:2006年底颁布新教材。详细资料可登录:http://www.cflp.org.cn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已毕业或参加工作人员:助理物流师---1300元/人、物流师---1890元/人 在校生享受培训费五折优惠:助理物流师---800元/人、物流师---1050元/人 教材费:助理物流师---68元/人,物流师---87元/人(在校学生免教材费) 考试费:300元/人(代收,交考试中心) 认证费:200元/人(代收,交管理中心)其它费用如食宿自理。 五、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一份;2寸近照五张;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开具单位证明一份,在校生需提供所在系开具的在校生证明。 学员经认证考试合格后,颁发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全国通用,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凡获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的人员信息,都将录入到中国物流人才数据库,供用人单位查询。 六、报名咨询热线: 时老师 张老师;0532-85730279/85739727(周一至周五8:30-17:00) 详情可登陆http://www.qdwuliu.net http://www.cflp.org.cn
命运在自己手中/路在自己脚下/你准备好了吗? 青岛海思特高级执业资格培训学校 2009.05.07 |